凡被列入合肥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政策獎勵(以下各區政策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府公告為準)
肥東 |
肥西 |
長豐 |
廬江 |
巢湖 |
瑤海 |
10萬元 |
5萬元 |
/ |
/ |
5萬元 |
/ |
廬陽 |
蜀山 |
包河 |
高新 |
經開 |
新站 |
3萬元 |
/ |
/ |
5萬元 |
5萬元 |
10萬元 |
1.規模以上企業(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優先)。
2.企業負責人有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明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機構,初步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
3.2017和2018年,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已達8件以上(含8件),需提供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2019年,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需達到8件以上(含8件)。以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時間為準。
4.2018或2019年,參加專利保險的授權專利(發明或實用新型皆可,外觀不行)數量不少于2件。
在肥注冊的各類企業。
1.申報的示范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在承諾書上簽字,保證承諾內容順利完成,相關責任企業自擔。申報成功后需要確定1名工作人員作為省、市知識產權聯絡員,并參加相關活動,如果發生變動,需要及時向縣區、市局備案變更。
2.市級示范企業不得重復申報。示范期滿的市級示范企業也不得再重復申報。
3.企業于8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三份)報送至各縣(市)區、開發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4.各縣(市)區、開發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初審、擇優排序后推薦,于8月3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及匯總表、紙質材料(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匯總報送市科技局知識產權處(政務區市政務大樓B座611室),逾期不補。
5.市知識產權局對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實行年度考核。示范企業須于每年底前向各縣(市)區、開發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書面報送承諾書任務完成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縣區匯總后報送市科技局知識產權處。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示范期兩年。
附件:2018各縣(市)區、開發區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數量分配表
名稱 |
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數 |
肥東 |
5 |
肥西 |
14 |
長豐 |
3 |
廬江 |
5 |
巢湖 |
7 |
瑤海 |
1 |
廬陽 |
4 |
蜀山 |
5 |
包河 |
5 |
高新 |
32 |
經開 |
11 |
新站 |
4 |
巢經 |
2 |
總計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