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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為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結構優化,增強城市競爭力,特 設立 銅陵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培育服務業發展載體,鼓勵企業通過擴大規模和創新業態等加快提升步伐。凡在銅陵市注冊、納稅且符合本規定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均屬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下面是 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獎勵補貼政策全文,有想要申報其中政策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詳情。
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稅融通”貸款貼息資金政策。
1.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提供信用類貸款,降低融資成本,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貸款對象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近2年按時足額繳稅且上一年度納稅總額在10萬元(含)以上、信譽良好、納稅信用等級在M級及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對資質條件好的民營企業,通過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其“稅融通”貸款給予增信支持,放開按近兩年年平均納稅額5倍的額度上限限制;單戶企業融資余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貸款利息為年度實際發生的,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20%執行。市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10%給予貸款發放銀行利息補貼。
(二)養老服務業政策。
2.對新建、擴建、租賃經營床位數10張以上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經民政部門認定,新建、擴建每張床位補助1萬元,租賃場地改造每張床位補助0.8萬元。建設補助在機構正常運行1年后,分4個年度支付到位,首次支付為補助標準的40%,之后每年按20%發放。補助資金市財政與養老機構所在縣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同時,社會辦養老機構和公辦醫療機構舉辦的養老機構,按照實際入住人數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運營補貼,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的,按照其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助標準分別上浮50%、100%、200%以上。社會力量新建、改擴建的智慧養老機構床位,在現行一次性建設補貼基礎上提高30%予以補貼。創建智慧養老機構的,自創建達標下一年度起,按現行運營補助標準提高10%予以補貼。社會力量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市、縣區財政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受權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予以利息補貼。運營補助和貸款貼息資金由市財政與養老機構所在縣、區財政按3:7比例分擔。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服務質量檢查,按等級評定結果差別化發放補貼,對服務質量檢查未達標的養老機構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不予補助。
(三)協同發展電子商務與快遞業獎補資金政策。
3.協同發展電子商務與快遞業:對在我市新建區域性快遞分撥(分揀)中心、智能分揀中心的,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獨立許可快遞企業及企業總部在我市設立直營分支機構的,年出港件達到20萬件以上的,給予國內出港件每件0.2元補助(同一企業年最高補助國內出港件30萬元),國際出港件每件10元補助(全市年最高補助國際出港件100萬元)。對我市寄遞企業到港件投遞到行政村服務網點的,給予每件0.3元補助,同一企業年最高補助60萬元。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四)旅游休閑業獎補資金政策。
4.鼓勵開拓旅游市場。對招徠游客來銅(過夜)的本市旅行社,按每名游客30元/夜給予補助;對組織自駕游車隊來我市游覽且至少在我市住宿1晚的本市旅游企業及組織,一次性組織20輛車60人(含)以上的,獎勵6000元,一次性組織40輛車100人(含)以上的,獎勵1.2萬元;對吸引開通來銅“旅游大巴直通車(過夜)”的本市旅行社,當年接待100臺次以上(30座以上),獎勵200元/臺次。
5.支持旅游創優做強。對新評為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4A級旅游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200萬元、30萬元。
6.對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獲得文旅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鄉村旅游、旅游新業態及旅游服務類等品牌,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
7.推進文旅產業發展。獲得省級及以上夜間文旅品牌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文化和旅游部動漫企業認定的,獎勵被認定企業10萬元;獲得國家、省級文化產業類示范基地(版權示范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
(五)文化產業獎補政策。
8.扶持原創文化產品。對在國內院線、中央電視臺、省級衛視首次播出的影視動畫作品,每部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原創舞臺劇在國內外年演出場次超過20場、10場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開發建設網絡游戲運營平臺或原創網絡游戲,分別給予每款10萬元。由市、縣區財政按1:1承擔。
9.壯大文化市場主體。對獲評文化強省建設專項資金申報推薦的優秀文創項目,給予最高10萬元補助;鼓勵文化企業以上市為目標組建股份有限公司,對新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獎勵10萬元。由市、縣區財政按1:1承擔。
10.獎勵重大文化品牌。獲得國家、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入選全省民營文化企業100強,獎勵10萬元;獲得宣傳文化等相關部門設立的全國性、省級重大文化產業類獎項,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由市、縣區財政按1:1承擔。
(六)新網工程政策。
11.鼓勵村級供銷社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鄉村綠色生態服務、農村電子商務、現代農資綜合服務、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創新中的網點、儲存庫、冷鏈配送中心、市場、服務場所、電子商務、信息化系統等建設、改造項目,按照先建后補和不高于投資總額50%的原則予以一次性補助,重點扶持村級供銷社建設項目,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七)物業服務考核獎勵資金政策。
12.強化資金和政策保障。對準物業管理工作考核排在前六名的社區予以獎勵,設立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獎勵4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物業服務綜合考核排在前6名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獎勵,設立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8萬元。
13.對獲得國家級示范項目和省、市優秀(示范)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上述獎勵資金由市、區財政按1:1比例分攤。
(八)建筑業創優工程獎勵政策。
14.建筑業企業在我市轄區內承建項目獲國家“魯班獎”、省“黃山杯”的,由財政部門分別給予3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資金由市級承擔。同一項目按最高獎項獎勵,不重復獎勵。
(九)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政策。
15.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服務業示范園區和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示范園區),市財政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獎勵。
(十)鼓勵服務業企業升規入庫政策。
16.對年度入庫、月度入庫的規上其他營利性企業,市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增速超過20%、營收增量分別達1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1—11月份)的規上其他營利性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獎勵。
(十一)糧食應急體系建設項目獎勵政策。
17.對當年認定為省級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市級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2萬元、1萬元補貼;對當年認定為省、市級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分別給予每家網點1萬元補貼;對當年認定為糧食應急儲運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2萬元補貼;對當年既認定為省級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又認定為省級糧食應急配送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3萬元補貼。
18.糧食品牌建設項目:對當年獲得“中國好糧油”、“安徽好糧油”產品名錄的企業分別予以一次性不超過3萬元、2萬元獎勵,對參展企業參照現代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執行,對參展企業給予定額補助。
(十二)促進流通業發展政策。
19.對1—12月份限額以上批發主體銷售額凈增前5位、零售主體銷售額凈增前5位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主體營業額凈增前5位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1—12月份限額以上主體零售額凈增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15萬元、30萬元。同一主體本款不可重復享受但可就高享受。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0.對1—12月份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主體零售額較上年增長8%(含)以上,上年零售額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零售額較上年增長15%(含)以上,上年零售額5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同一主體與本政策第19條不可重復享受但可就高享受。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1.對新增入庫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主體,第一年度獎勵3萬元,后兩個年度1—12月份零售主體銷售額較上一年度分別增長50%(含)以上、批發和住宿餐飲主體銷售額(營業額)較上一年度分別增長100%(含)以上的,再分別獎勵3萬元、4萬元,由市財政承擔。
22.對我市消費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由市商務(貿促)部門統一組織的消費品類展銷會(博覽會)的,給予每個展位費80%補貼,同一企業年最高補助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3.對限額以上主體銷售(營業)額較上年增長10%(含)以上的,其當年新增社區便利店、連鎖店(含藥店)和餐飲店(單個店面積200平方米以上)且納入該限額以上主體統計的,一次性獎勵每個店3萬元,同一主體年最高獎勵6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4.促進電子商務產業招商引資。對新引進的租賃廠房集加工、包裝、網銷于一體的電子商務企業,自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之年,給予8元/月·平方米租賃費補助,補助期3年,后兩個年度1—12月份零售額需較上一年度增長8%(含)以上。同一企業年最高補貼20萬元。扶持電子商務產業園發展。對新建或改造升級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統一物業服務且運營1年以上、電子商務辦公(展示)面積占總面積40%以上的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樓宇),按其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下同)40%給予補助,補助期3年。同一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樓宇)年最高補助30萬元。對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樓宇)入駐電子商務企業不少于10個且年網上銷售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統一物業服務且運營1年以上的,給予運營主體15萬元一次性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5.鼓勵建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對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電子商務平臺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按平臺軟硬件當年實際投資40%給予補助,補助期3年,同一平臺(項目)年最高補助30萬元。
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購物平臺年交易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面向企業間的專業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40萬元獎勵;服務類電子商務平臺年交易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若獲獎勵企業提前進檔的,一次性補發前各檔應享受的獎勵金額之和。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6.鼓勵農產品上行。對新建或改造升級集農產品網上交易、線下展示于一體的農產品線下特色館,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且運營一年以上的,按當年新增固定資產、線上利用第三方平臺營銷服務支出部分40%給予補助,補助期3年,同一企業(項目)年最高補助3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對按照商務部《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進行建設改造并經屬地縣區政府驗收合格的農貿市場,每個給予項目總投資的30%且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
27.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上臺階。企業1—12月份網上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且較上年增長8%(含)以上的,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若企業提前進檔的,一次性補發前檔應享受的獎勵金額之和。年網上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且較上年增長的,每新增500萬元獎勵2萬元(享受3000萬元及以上上臺階獎勵的,為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限額以上主體)。同一企業年最高獎勵50萬元(對經營同類產品同一經營團隊分設不同企業的不重復獎勵,但可合并計算網上銷售額給予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8.促進直播產業集聚。對我市新列為國家、省級直播電商產業基地(含公共直播間,下同)名錄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6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29.鼓勵直播電商應用。對限額以上(規模以上)主體委托市內(含企業自主)和市外第三方服務企業通過直播方式銷售產品的,對其產生的坑位費(鏈接費)分別給予20%和10%的補助,同一主體年最高補助1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30.加強電商直播人才培育。對在銅院校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設立并建成直播學院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與知名電子商務平臺共建數字貿易學院或數字商業學院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31.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夜間經濟”示范街區稱號的、小店經濟試點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特色街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32.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基地、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80萬元、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含跨境)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獲得省級電子商務示范鄉鎮、示范村(社區)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省老字號、銅都老字號品牌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在續創或重評中獲得同級同類稱號的不重復獎勵。
33.對獲得國家綠色商場的限額以上(規模以上)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級綠色商場的限額以上(規模以上)主體,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34.對獲得五葉級中國綠色飯店(含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或國家五鉆級酒家稱號的限額以上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四葉級、三葉級中國綠色飯店(含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或國家四鉆級、三鉆級酒家稱號的限額以上主體,分別一次性獎勵8萬元、6萬元。上述稱號已享受省級財政資金獎勵的不重復享受,同一法人企業獲評上述不同稱號的享受一次獎勵,同一企業不同法人的享受一次獎勵。獎補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共同承擔。
(十三)促進外貿發展政策。
35.支持優化外貿結構。
36.強化外貿目標管理。
37.支持跨境電商做大做強。
38.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發展。
(十四)人才(青年)公寓運營政策。
39.對負責銅陵經開區、縣區人才(青年)公寓運營的企業,經考核合格,按照實際入住人才(青年)公寓面積,給予2元/m2/月的標準運營補貼。
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申報、審核與撥付
各行業主管部門承擔資金申報、審核責任。企業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申報通知填寫申報表,報送時按要求附相關證明材料。項目申報材料受理后,行業主管部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本行業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局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各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審核程序的復查。
申報的審核結果在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審核金額、法人代表名稱等。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批后,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
關于銅陵市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申報,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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