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2025年黃山市各區縣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獎勵政策申報時間獎項、認定補貼要求細則指導,詳情如下,屯溪區、黃山區、徽州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
專業做項目申報12年,申報經驗非常豐富,有很多大企業成功案例!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商標軟著專利等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企業、老字號、新產品、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排名、SEO優化等眾多項目輔導規劃。
一、黃山市各區縣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獎勵政策申報時間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黃山市各區縣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獎勵政策申報原則
(一)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享受同級政策支持,獎補資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予以兌現。
(二)申請獎勵的單位或個人須滿足全年沒有因重大投訴、重大輿情、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處罰等對黃山市造成嚴重影響及危害的條件。
三、黃山市各區縣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獎勵政策申報獎項設置
共設旅游市場開拓獎、旅游企業規范發展獎、旅游城市宣傳獎、入境輸客協議獎等4大獎補類型(13個獎項)。
(一)旅游市場開拓獎
1.國內會議組織獎
外市企業或單位(在黃山市行政區劃以外的企業或單位)在我市舉辦會議,會議期間在辦會酒店消費金額達30萬元(含)及以上,對組織、承接的市內企業給予獎勵。具體如下:會議消費金額30萬元(含)—50萬元(不含),獎勵1萬元;50萬元(含)—100萬元(不含),獎勵3萬元;100萬元(含)及以上獎勵5萬元(注:申請該獎項的企業必須在黃山市市域范圍內注冊并納稅,同時符合全年營業收入達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納稅達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
2.入境大型團隊接待獎
對一次性組織100人以上(含)的境外旅行團(含港澳臺地區)來我市,游覽含黃山風景區在內的2個及以上A級以上收費旅游景區,且在黃山市內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內旅行社,按照單團接待人數給予獎勵。具體標準如下:單團接待人數100人(含)至200人(不含)的、獎勵1萬元,200(含)至300人(不含)的、獎勵2萬元,300人以上的、獎勵3萬元(注:該獎項不含入境研學旅游團隊)。
3.入境口岸貢獻獎
對組織境外游客(含港澳臺地區)從屯溪國際機場口岸入境的市內旅行社,游覽含黃山風景區在內的2個及以上A級以上收費旅游景區(含)、且在黃山市內住宿2晚(含)以上的,按照年度輸送人數不少于500人以上的綜合排名取前5位,從低到高分別給予1—5萬元獎勵(注:已申請入境大型團隊接待獎不納入該獎項申報范圍)。
4.入境研學旅游接待獎
對創新研發、積極在境外市場推廣黃山市研學旅游產品,在黃山市內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內旅行社,且研學行程必須在我市26個省級以上研學基地中,選含黃山風景區在內的3個點(名單附后),按照年度輸送人數不少于500人以上的綜合排名取前5位,依人數從低到高分別給予1—5萬元的獎勵。
5.市外旅行社引流貢獻獎
對重要城市(北京、上海、杭州、西安、廈門等城市)重點旅行社推廣我市入境旅游產品,為我市入境旅游市場開發和引流做出貢獻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
(二)旅游企業規范發展獎
6.旅行社做大做強獎
對連續正常運營兩年以上,近兩年(2024年、2025年)未受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或重大負面輿情、當年旅行社有效投訴量不超過5件;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季度、年度統計信息的規上旅行社,按照年度旅游業務收入排名前1、2、3名分別給予7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7.住宿企業培育獎
支持住宿業企業做大做強。對在本市依法設立并納統的住宿業企業,新列入限額以上的住宿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8.文旅企業培育獎
對2025年度首次入規的文化和旅游產業企業獎勵5萬元。
(三)旅游城市宣傳獎
9.短視頻宣傳專項獎
對在抖音、視頻號、小紅書平臺帶話題“#FUN肆游黃山”并@“黃山文旅”官方賬號,發布黃山市文旅宣傳短視頻的企業或個人,每季度根據單個作品“贊藏轉評”等傳播量累計排名并經質量評審,每個平臺取前10名,分別設第一名1個,獎勵0.5萬元;第二名3個,各獎勵0.3萬元;第三名6個,各獎勵0.1萬元。單個作品不重復享受獎勵。獲得獎勵的作品,黃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可在官方社交媒體賬號及官方非商業性活動中使用。
10.網絡營銷獎
對創新主題、注重敘事傳播、轉化效果好的線上文旅宣傳營銷活動,由舉辦單位自愿申報,經專家評議評審后取前10名,按照單個活動獎勵金額不超過活動經費投入的5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11.境外社交媒體宣傳獎
對在Meta、X、Instagram、Youtube等境外主要社交媒體平臺開設賬號,整合開展全市文旅宣傳的市內文旅企業,全年累計漲粉量不少于5萬、曝光量不少于4000萬,按照每家獎勵金額不超過宣傳經費投入的5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總數不超過3家。
12.境外廣告宣傳獎
對在港澳臺客源市場投放各類黃山旅游形象、產品廣告的市內旅行社,按照廣告投入的30%給予獎勵,每個旅行社單個市場(國家或地區)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在日本、韓國、俄羅斯及東南亞、歐美市場等投放廣告的,按照廣告實際投入的40%給予獎勵,每個旅行社單個國家最高獎勵不超過40萬元,按照投放時間、優先申報原則,總額不超過140萬元。
(四)入境輸客協議獎
13.選擇韓國、臺灣、日本、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重點旅行社,協商簽訂輸客宣傳合作協議,達到目標的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按照協議內容)。
四、黃山市各區縣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獎勵政策申報有關要求
1.市文化和旅游局將委托第三方審核機構(不含免申即享)組織初審、公示后,提請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在官網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并邀請紀檢、財政等部門對各項獎勵申報材料進行監督復核無異議后,報市領導審批后在全年旅游營銷資金中予以兌現。
2.請各單位按照以上要求,如實、準確、有序上報有關材料,申報獎勵的企業本年度如存在被行政處罰的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扣除相應比例的獎勵資金。具體如下:
(1)警告:扣除該旅游企業所得獎勵資金總額的20%。
(2)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取消該旅游企業獎勵資格。
3.凡經核查認定旅游企業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憑證者,一經查實,追回本年度全部獎勵資金,并取消下一年獎勵申報資格,同時通報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情節嚴重的須承擔法律責任。
五、本政策由黃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黃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以找小編指導。
需要咨詢高新技術企業、軟著專利等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企業、老字號、新產品、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掛牌、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排名、SEO優化等更多政策項目的請直接聯系漁漁:
免費咨詢:15855199550,微信同號,為您解答指導。
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