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共同促進基金(以下簡稱“長三角合作基金”)是由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共同發起設立的政策性公益基金,重點支持長三角合作與發展過程中跨區域、有共性的重大課題、重要規劃、重點方案的研究。
根據《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共同促進基金管理辦法》(長三角辦〔2019〕9號),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會同三省一市長三角聯席辦共同商議,確定了2025年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共同促進基金擬支持開展的4項課題研究(詳見附件1)。現就基金項目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免費指導熱線: 19855109130(可加v)
一、申報要求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具有相應的研究基礎,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須具備從事實質性研究工作的資格和能力,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承擔指導、管理工作,并提供研究條件和信譽保證。本項目不接受個人申請。
2、同一項目可由不同省市的課題組聯合申報,但須明確項目牽頭負責方以及研究分工方案。
3、項目負責人必須按照要求認真填寫《2025年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共同促進基金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其中“項目研究綱要”應突出但不限于已確定的研究重點,提出進一步細化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案要充分體現創新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引用或提供的數據應確保真實性和時效性。
4、申報方提出的課題經費額度要按照研究的難易程度、工作量和價值度來綜合確定,并結合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5、申報方將《項目申報書》一式六份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后,郵寄至指定地址,標注“2025年長三角合作與發展共同促進基金項目”。
6、《項目申報書》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以寄出時間為準)。
二、其他事項
1、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會同三省一市長三角聯席辦對各單位提交的《項目申報書》進行評審篩選,確定各課題委托機構及資金安排額度,與項目負責人及所在單位簽訂協議。
2、簽訂協議后,各承擔單位按要求、按進度開展研究。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將視情況開展中期檢查。
3、各承擔單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項目研究成果,一式四份,送交長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
聯 系 人:陳靜、裴付龍,
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