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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提升合肥市農業科技創新水平,不斷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我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登記,登記號為“HFGS-2020-039”,現予以印發,望遵照執行。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工作
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三農”領域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持續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水平,不斷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三農”領域重點工作決策部署,準確把握“三農”領域科技創新面臨的新情況、新形勢和新任務,切實增強農業科技創新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合肥科教優勢,加強頂層設計和機制創新,圍繞一二三產融和發展需求,推動項目、人才、成果、平臺等優勢資源向農業集聚,組織動員科技人員深入農業生產一線開展工作,加快成果轉化,打造一支強有力的科技支撐隊伍,為實現我市都市農業現代化提供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引領,增強內生動力。發揮合肥科技人才優勢,強化原始創新,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搶占競爭制高點,把握發展主動權。積極應用新技術、培育新產業、打造新模式,實現農村經濟轉型升級。
堅持目標導向,深化體系建設。發揮我市農業科技服務體系作用,通過制度改革、技術轉讓、股權激勵等措施,鼓勵廣大科技人員深入一線,引領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實現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根本目標。
堅持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點。針對我市農業科技發展現有基礎和特點,結合都市農業現代化的迫切需求,突出科技重點工作,找準工作抓手,有所為,有所不為。
堅持遠近結合,構建長效機制。準確把握未來5—10年農業科技發展趨勢,立足當前現狀,利用改革開放以來積累的農業科技工作基礎,積極探索研究支撐農業科技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目標任務
1.高起點謀劃我市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總體布局。結合我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編制,把農業科技創新作為重要工作之一,明確目標任務,確定重點工作,保障政策支持。各縣(市)區、開發區,要聚焦本區域工作重點,結合地區特色,以研發為基礎,以產業為抓手,按照產業鏈各關鍵環節技術需求,找準問題、選準產業、瞄準目標、精準施策,把農業科技創新目標任務納入本地區規劃中。
2.高標準創建合肥廬江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扎實推進園區創建工作,加快實施園區范圍內高標準農田建設,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形成食品(農產品)精深加工、生物育種、“三水”產業、現代園藝、休閑農業五大主導產業集聚集群,努力推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形成特色明顯、技術領先的示范帶動區。發揮現有創新平臺作用,凝練項目,集聚人才,積極融入合肥綜合性國家創新中心發展大局。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推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為主的新技術廣泛應用,建立智慧農業大數據應用示范技術體系,全面提升示范區農業生產質量,提升創新能力。加強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出臺專項政策措施,予以支持,使其成為安徽現代農業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標志性工程。
3.高強度建設國家、省農業科技園區等創新平臺基地。堅持政府引導和企業主體,統籌城鄉發展。通過資源整合、加大投入、系統推進,有效促進農業科技園區企業集聚、產業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推動園區整體科技水平邁上新臺階。認定和建設市級以上農業科技園區5家以上,搭建各類科技平臺5—10家,提升我市農業科技創新綜合能力。
4.高質量創建國家創新型縣(市)。積極支持縣(市)區結合自身發展水平和定位,強化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對接,每年爭創國家(省)創新型縣(市)1—2家,打通從科技強、產業強到經濟社會發展強的通道,構建具有縣(市)特色的創新發展模式。對申報成功的縣(市)在目標考核、評先評優、項目申報上予以政策傾斜。
5.持續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員政策,支持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和企業的科技人員發揮職業專長,到農村開展創新服務。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以及農業科技型企業等各類涉農服務市場主體,作為法人科技特派員帶動農民創新創業,服務產業和區域發展。通過提供科技資料、創業輔導、技術推廣、技能培訓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員創新和服務能力。持續推進全市貧困村結對幫扶工作,確保每個貧困村有1至2名科技特派員,經濟薄弱村全覆蓋,助力脫貧攻堅。未來5年,啟動建設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40家以上,形成500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員隊伍。健全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績效評價機制,著力打造一支特色明顯、服務規范、結構合理、穩定高效的科技特派員隊伍。
6.持續推進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充分發揮我市科教資源優勢,加大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專家的聯系,積極推進農業引智成果示范推廣工作,探索建立需求導向、任務帶動、資源共享、高效協同創新機制。立項一批市級科技項目,加大農業技術研發投入,在生物育種、農業信息化、農產品深加工,農機裝備等領域,持續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針對我市有一定基礎的產業和特色農產品,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新模式、新材料的研發應用,提高草莓、西甜瓜、葡萄、桃、瓜蔞、茶葉、蠶桑、稻蝦養殖、種豬繁育、波爾山羊等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產品的科技含量。積極推薦縣(市)區申報國家、省市科技攻關項目,利用政策疊加優勢,形成一批具有合肥特色的關鍵技術和應用成果300項以上。
7.持續推進“合肥智慧農業谷”建設。積極配合市相關部門,建設“合肥智慧農業谷”。瞄準農業裝備與人工智能國際前沿,持續進行技術攻關,建設智慧植物工廠、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與科普教育相結合試驗示范基地。通過系列創新成果集中落地和轉化,建立綠色智慧農業裝備產業創新集群,帶動和吸引長三角乃至全國的農業科技創新產業向合肥聚集,形成合肥農業科技創新“谷”效應。
8.持續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環境建設。充分發揮合肥科技資源集聚優勢和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品牌效應,加強與中科院、中科大、合工大、安農大、省農科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面對接,進一步集聚科技人才,進一步優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服務環境。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科技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協調和政策配套,在項目、人才、基地等科技資源整合上下功夫,做好重點任務分解和落實,廣泛動員各方力量,持續抓好農業科技創新工作。
2.加大支持力度。縣(市)區科技部門要加大農業科技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科創基金作用,引導帶動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科技創新。健全政府支持、企業配套、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農業科技投入體系,持續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工作。
3.加強宣傳引導。貫徹落實打贏脫貧攻堅戰、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政策精神,積極宣傳深入一線的農業科技人員的典型事跡,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擴大社會影響,不斷調動全社會農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附:2020年農業科技創新任務分解
一、結合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編制,把農業科技創新納入其中,成為重要工作之一,明確目標任務,確定重點工作,保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
二、創建合肥廬江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推進園區申報與建設同步進行,申報工作年內完成,新增農業高新技術企業2—3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廬江縣科技局、合肥廬江國家農業科技園管委會)
三、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為農村科技創新提供人才支撐,認定10家以上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形成300名科技特派員隊伍,制度落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
四、實施科技扶貧計劃項目,探索蠶桑養殖技術開發,實現村集體經濟壯大和農民增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肥西縣科技局)
五、扎實推進國家、省創新型縣(市)建設,爭創國家創新型縣1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科技局)
六、建設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2—3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農社處、各縣(市)科技局)
七、推進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市、縣兩級實施農業科技計劃50項,其中市級10項(包括省級項目)、縣區40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
八、新建農業領域各類創新平臺1—2家,申報省級科技進步獎2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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