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度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相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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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7.11.23
合肥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號),按照《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7〕276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支持“中國聲谷”建設若干政策相關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本次開展以下類別項目申報:
(一)支持原始技術創新;(二)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三)支持產業集聚發展;(四)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五)支持人才培養和引進;(六)支持對外宣傳推介;(七)支持企業上市融資等,具體參照《實施細則》。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單位對照《實施細則》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經信委(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各有關市經信委(主管部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信委軟件服務業處)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報系統生成的項目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郵箱:ah62871780@163.com。
(二)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單位登錄安徽省經信委網站(www.aheic.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市經信委(主管部門)初審后上報省經信委。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
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向省經信委信息中心咨詢,聯系人:昝斌、樊迪,聯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三)有關附件及填報要求:
1. 有關附件
(1)申報單位基礎信息表(附件1);
(2)資金申請表(附件2);
(3)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
(4)資金承諾書(附件4);
(5)龍頭企業基礎技術創新和產業鏈核心項目獎勵申請表(附件5);
(6)技術創新服務綜合體和產業發展共性平臺建設申請表(附件6);
(7)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7)。
2. 填報要求
(1) 附件1、附件2、附件4所有申報單位均需填報,其中附件1、2在系統中填報,附件4只需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
(2) 附件3所有申報單位均需填報(稱號類獎勵項目可不填報),需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及電子版;
(3) 附件5僅由申報第(二)類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的單位填報,需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及電子版;
(4) 附件6僅由申報第(三)類支持產業集聚發展的單位填報,需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及電子版;
(5) 附件7僅由《實施細則》中明確要求需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申報單位填報,需打印蓋章后上傳掃描件及電子版。
(四)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時組織申報項目,于12月5日(星期二)前報送推薦文件(系統網上申報功能從11月23日正式開放)。逾期網上申報功能關閉,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