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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創業蚌埠行動方 案的通知》( 蚌政〔2022〕62 號 )精神,進一步交流創業經 驗、宣傳創業典型、弘揚創業精神,營造鼓勵創業、崇尚創 業的濃厚氛圍,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現就開展"創業蚌 埠之星”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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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選對象及名額
面向在蚌埠市內創業的各類創業者,名額60個,其中 高科技領域 7名、“四新”經濟領域20名、產業鏈短板領域 18 名、其他領域15名,各縣區分配名額詳見附件1 。
二、 遴選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 核心價值觀,樂于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創業,勇于創新。
(二) 在法定就業年齡內,為創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原始股東,創辦的企業在當地規模較大、影響較好,并穩 定經營 1 年以上且不超過8年,2022 年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 于 500萬元。
(三) 創辦的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勞動關系和諧, 無不良誠信記錄,資產質量優良,具有清晰的商業模式,保 持穩定、健康發展,帶動就業人數原則上不少于 30人。
(四) 具有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勵志奮進精神和良好 的個人品德,在當地社會形象較好,享有較高聲譽,創業事 跡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三、 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自愿 申報、從下而上、逐級推薦、嚴格標準,重點圍繞六大新興 產業和四大產業集群,科技含量高、四新 “經濟”型、突出“卡 脖子”技術、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優先推薦,在各類市級及以上 創業大賽決賽中獲獎且滿足基本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
同一創業之星推薦人選已獲市級以上部門單位同類評 選獎勵的原則上不得參加本次推薦遴選。
四、 遴選程序
(一) 自愿申報或相關單位推薦。 申報的各類經營主體 或相關單位向所在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推 薦,提交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 (參考資料清單見附件 3 )。
(二 ) 縣級初審。 縣區人社、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改、 科技、經信等部門對擬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核實,審核 通過后于 2023年6月 20 日前上報到市人社局就業科。
(三 ) 市級評審。 市人社局對縣 ( 區) 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進行核查,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評審 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5個工作日,公示 無異議的,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布。
五、 獎勵形式
公布“創業蚌埠之星”名單,頒發“創業蚌埠之星”榮譽證書,并給予1 萬元資金獎勵。
六、 工作要求
(一 ) 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把遴選活動作為推進 創業蚌埠行動一項重要舉措,加強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組 織專門人員負責遴選工作,明確工作程序,落實領導責任, 確保遴選工作規范順利開展。
(二 ) 廣泛宣傳動員。 各縣、區要廣泛宣傳遴選活動, 吸引各類優秀創業者參加遴選活動,并以此為契機,組織新 聞媒體大力宣傳創業蚌埠政策,擴大創業優惠政策社會知曉 度,交流創業經驗、宣傳創業典型,營造鼓勵創業、崇尚創 業的濃厚氛圍。
(三 ) 嚴肅評審紀律。 各縣、區要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 程序,公平公正公開進行推薦遴選。對于偽造身份、編造事 跡,未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 銷其資格,取消相應名額,收回相應資金獎勵;對在推薦評 選中有嚴重失職瀆職和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 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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