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知乎起訴新浪微博大V“大神說”(曾用名“知乎大神”)、深圳蜂群互動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轉載知乎網問答,涉嫌構成著作權一案作出判決:“知乎”勝訴,被告方賠償8千元。據悉,這是國內第一起問答類作品侵權案件,也是國內首次由互聯網信息平臺代表用戶發起的跨平臺版權訴訟案件。
法院認定:涉案問答系作者對某一特定問題的認識和見解,形成了作者不同于他人的獨創性表達,構成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2被告未經許可使用了原告享有權利的7篇問答,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對于“知乎”,網友戲稱是一個“知識與段子齊飛”的神奇所在,一個問題、幾人回答,也許就成為“爆款”,自媒體、營銷號立刻蜂擁而上,或以文字或以截圖的方式轉載傳播蹭熱度。對于這一現象,“知乎”也早就發現了侵權的苗頭,最終提起了訴訟。而這次維權也堪稱“馬拉松”似的案件。
“知乎”官方曾透露,2016年4月26日,便針對“知乎大神”等一系列微博帳號,長期以文字、截圖等形式,未經授權轉載知乎站內回答的侵權行為進行了前期維權。沒有取得效果后,知乎發出了《被侵權的原創者召集》,號召被“知乎大神”系列營銷號涉嫌侵犯著作權的用戶提供信息,為起訴做證據準備。最終,該案正式立案。
得一提的是,在今年7月份海淀法院審結的另一起涉及知乎問答的涉嫌侵權案件中,法官最終同樣裁定原告辛先生在知乎網站上回答的內容屬于獨創性表達,應被認定為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文字作品;北京新片場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將辛先生的回答內容改編成短視頻的行為構成著作權侵權。
自媒體時代,公眾號、微博、問答社區等已成為現代人表達自我,傳遞信息、獲取知識的重要渠道,不僅受到社會公眾的青睞,同時也成為商家營銷的重要手段。
法官分析,自媒體平臺用戶在推送熱門文章、視頻的過程中,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在于未經許可發布內容侵犯他人著作權問題,涉及到的著作權權項主要是信息網絡傳播權。
近年來,知乎圍繞“保護平臺上原創作者版權”進行了諸多嘗試。一方面,知乎圍繞平臺自有優質內容積極進行版權開發;知乎對內對接站內優秀回答者,對外連接出版社,邀請優秀回答者將問答作品拓展、延伸,形成高質量文稿以紙質書和電子書形式發行出版。另一方面,知乎在獲取原作者授權后,通過侵權投訴、跨平臺溝通合作,甚至法律手段幫助原創作者維護版權。
本案應為自媒體運營主體敲響警鐘,提示運營主體尊重原創和版權權利人,通過規范化經營傳播熱門文章、視頻,實現文化繁榮,如果放任抄襲,將直接影響整個行業的生命力。
咨詢熱線
400-0507-580